公鸡的铁骨 等二则 ,对于想给儿童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,公鸡的铁骨 等二则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,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。
原文标题:公鸡的铁骨 等二则
公鸡具有铮铮铁骨,它永远高高地扬起头颅,傲视一切权贵。它的骨气是动物界中少有的,它不象狗那样摇尾乞怜、低三下四、奴颜媚骨,也不像羊那样胆小怕事,一律忍让,也不会像鹦鹉那样会跟着主人学舌。它追求自我独立品格,它从不会低头、不会献媚、不会温柔、不会顺从。为此,常常召来主人的反感,主人想,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公鸡,竟敢在主人面前摆架子、使威风,一点谦虚的态度都没有,太可恶了,必须给点颜色才是。因而鸡的命运往往很糟。我想,鸡的那种不向世俗低头,不向权贵屈服的精神是十分可贵的,就凭这一点,公鸡就是十分可敬的动物。
报晓是公鸡的本性。公鸡是追求光明的动物,公鸡对光明与黑暗十分敏感,它从来不稀里糊涂地生活。每天在黎明前的黑暗之中,公鸡便开始大声呐喊,向世界宣告光明即将到来。高亢的鸣叫反映出公鸡的清醒和聪明,也体现了鸡对世界的热爱。公鸡报晓本来没有错,然而,在很多时候,公鸡会因为报晓而招来祸端。中国有一则寓言故事叫做《早叫的公鸡》,有一个人养了一群公鸡,当公鸡鸣叫的时候,主人便起床了,但主人看天还没有亮,于是认为公鸡在捉弄人,于是把公鸡给杀了。在农村,养公鸡的人常常这样决定对公鸡的取舍,哪个公鸡打鸣难听就先杀掉哪一只,大部分公鸡不是被卖掉,就是被宰杀,留一只叫声悦耳的,因而叫声的好坏与公鸡的命运息息相关。
公鸡具有奉献精神,这种精神完全是自觉的,没有半点图名图利的功利成分。公鸡带领一群母鸡、小鸡觅食,当它发现一处有食物,它决不独吞,而是咯咯咯地叫,把其它鸡叫到这里来一同享用。我曾住在农村,养过鸡,公鸡那种无私奉献的高尚行为一直感动着我。同是发现一处有食物,大多数动物表现为相互争抢,甚至相互打斗,弄得两败俱伤。而公鸡无私的品德足以使其它动物相形见绌,公鸡的高风亮节可圈可点。
公鸡十分勇敢,面对敌人,它从不退缩,它竖起脖颈上的羽毛,目光逼人,威风凛凛。公鸡曾有斗败过狗、猪、猫的战绩。在夜晚,当鸡群进窝休息的时候,站在鸡窝门口的是公鸡,公鸡以高度负责的精神,守卫在门口,以防敌人来侵犯。在农村老家,一次晚上,家里人忘记了关鸡窝的门。半夜时听到了鸡们一阵惊叫,家里人想,一定有鸡被黄鼠狼捉去了。待天明出门一看,鸡一只未少,可一瞧,大公鸡的头成了血葫芦。原来,是这只公鸡拼命对付了黄鼠狼,保卫了鸡群的安全。这只受重伤的公鸡仍精神抖擞,接连引颈长鸣,好像是欢庆胜利。母亲说,黄鼠狼口中有毒,被它咬伤的鸡十有八九活不成了。果然不出所料,那只勇敢的公鸡在黄昏时分倒下了,它英勇地死去了。我当时很伤心,把它埋在房后的园子里,让它永远安息了。这件事虽过了二十余年了,但那只勇敢公鸡的形象一直留在我的大脑里,挥之不去。
我觉得,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蔑视、小看鸡。以往我们对鸡有顽固的偏见,大概是鸡常在我们身边的缘故。我们对它太熟悉了,反而熟视无睹,只看到它的平凡卑微,而看不到它的高贵和不凡。鸡遭到人的很不公正的待遇。诗人杜甫曾为鸡报不平,他在《缚鸡行》中写道:"小奴缚鸡向市卖,鸡被缚急相喧争。家中厌鸡食虫蚁,不知鸡卖还遭烹。虫鸡于人何厚薄,吾叱奴人解其缚。鸡虫得失无了时,注目寒江倚山阁。"看来大诗人杜甫对鸡还是很关心很理解的。
高贵总是寓于平凡之中。我们有必要重新认识和理解我们身边的鸡,这样对人类会大有好处的。
狗的哲学
狗与人类关系之密切是其它动物难以相比的,据说,狗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之一。千百年来,人与狗之间发生的故事层出不穷、千奇百怪。外国一位作家写了一本以狗为主人公的书,成了世界名著。我们常看到以狗为题材的电影、电视剧,而我们从报刊上看到的狗新闻、狗故事、狗官司、狗广告、狗知识等更是多彩多姿,屡见不鲜。狗确实成了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。
有一位动物学家幽默地说,不是人类驯服了狗,而是狗驯服了人类。我以为这句话并不是无稽之谈,实在是耐人寻味。狗确实是一个阴险狡猾的家伙,狗的种种卑下的品格在动物界中是少有的,而这些卑下的品格,正倍受我们的推崇和喜爱,狗成了宠物之首、宠物之王,没有任何动物如此受到人类的偏爱,其中的缘由确实发人深思。
奴性十足是狗的突出特点。狗对人类唯命是从,召之即来,挥之即去,逆来顺受,绝对听话,你让它向东,它决不向西,你让奔南,决不朝北。无论如何摆布它,它都附首贴耳,绝对服从,不会有半点违抗。由于狗的奴性十足,人类发明了《驯犬学》,大批经过挑选的狗充当人类的工具,一声令下,狗便会替人类完成各种各样的事情,毫无怨言。而玩狗又成为人们的一种消遣方式。人类可以变着花样玩弄狗,作弄狗,以致残害狗,狗总是耐心十足,怡然自得,似乎这就是幸福,这就是命运。狗不知自己是什么,只知道人类让自己干什么。实际上,它已成为人的附属品,一切都以人的意志为转移,身不由己。我们看到的狗,其实已不是狗,是狗壳,空壳而已,真正的狗早已不存在了。而狗这"听话"、"顺从"的本性正是人类看重、喜爱它的原因,狗一旦不听主人话,那命运只有死路一条。
摇尾乞怜、向主人献媚是狗的拿手好戏。面对主人,狗总是不停地摇动着它那条灵活可爱的小尾巴,以示对主人的尊敬、崇拜与热爱,同时用那双水汪汪的眼睛盯着主人,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。它还喜欢用那条长舌头舔主人的脸、手以至屁股。主人屙的屎即使再臭,在它闻起来都是香的,吃起来津津有味,百吃不厌。狗向主人献媚往往会得到主人青睐,最会献媚的狗被称为最聪明的狗、最好的狗,将奉为上品,被疼爱,被看重;而不会献媚的狗则是傻狗、笨狗,是狗的下品,只能当成处理货,根本评不上等级。狗的献媚水平决定狗的荣辱、贵贱。毫无疑问,献媚的水平对于狗来讲是多么的重要呀。
狗没有是非观念,在狗看来,这个世界上只有生人和熟人。而生人就是坏人,熟人就是好人。家里来了生人,不论是敌是友,狗总是不管三七二十一,张口就咬,而对熟人,不管好人坏人,狗总是表现出热情欢迎的样子。狗把世界上的人划分为两半,一刀切开,一半就是熟人即好人,一半是生人即坏人。狗总是以这种极端的思维方式来决定自己的行动,以表明它对主人的忠心。实际上,狗的忠心是大打折扣的。生人若想成为狗的熟人,只需用肉包子和骨头就可以了,把这些东西扔给狗,狗就会欣然笑纳,于是很快就会把你当成熟人,也就是自己人,那么你来主人家的时候,它不仅会放开通道,而且会摇着小尾巴表示欢迎。因而"吃了人家的东西,为人家让路"是狗的处世哲学。从这一点上看,狗是地地道道的腐败分子,毫无忠义可言。
狗仗人势是狗的一大行为特点。狗虽没有什么本事,但它知道依靠它的靠山也就是人来壮胆耍威风。主人家来了生人,狗总是试探地叫几声,探探虚实,不敢贸然进攻。可待主人一出来,狗便立马神气大增,胆子陡长,凶猛地向生人发起猛攻。即使有时主人喝叱狗让路,但狗还是继续表现其勇猛与无畏,向主人以示忠心,直到生人躲躲闪闪,战战兢兢进了屋,狗这才作罢。狗再凶、再恶,你也不可随便打它,谚语云:打狗得看主人。你打了狗,主人会不高兴的,弄不好会找你的麻烦,岂不没事找事。事实上,狗凶那是有狗主人在后面撑腰,对此,你还真没办法。
恶狗挡道是常有的事。看家护院是狗的权力,也是责任。狗则认为,这权力太小,责任也不够大。于是一些恶狗就把自己的权力延伸到大道中。你若从大道上走,那得通过恶狗这道关卡,让你过去算你走运,让你过不去你还真没招。当然,恶狗并不是不讲情面,你若给它扔过去包子、骨头之类的东西,那么恶狗也会把道让出来,花钱免灾嘛。恶狗常从挡道中尝到甜头,于是挡得更来劲了。狗是地地道道的实用主义者。其实狗的种种恶德早就为人类所不齿,然而,匪夷所思的是人类与狗的关系却越来越近,人几乎离不开狗了,看来,我们有必要针对"是人类驯服了狗,还是狗驯服了人类"这个题目,做一番认真的讨论了。
(作者简介:牟丕志,1964年5月生。中国作家协会会员。辽宁省作家协会签约作家,《读者》签约作爱。朝阳市作家协会副主席。已发表作品200万字。著有杂文随笔集《世象小品》《人间话本》《别样的天空》。现供职于《辽宁城乡金融》杂志编辑部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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麦兜的爸爸的寓言(2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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