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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高稿酬标准势在必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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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24-07-10 05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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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标题:提高稿酬标准势在必行

不久前报上披露,上海作家协会下属文学杂志《收获》、《上海文学》等稿酬标准即将大幅度提高,新标准将是原标准的2—5倍。上海文学刊物这一举措,引起广泛社会反响。不少文学期刊负责人表示,要参照上海办法适当提高稿酬标准。­这是件好事,完全有可能由此促进我国现行的、低得离谱的稿酬标准有所松动,得以正式提高。

可奇怪的是,偏偏有人为低稿酬制辩护,其“理由”是“不要把繁荣文学创作寄希望于提高稿酬上”,有的文章标题干脆就是《稿酬多少与文学无关》(见11月3日《中华读书报》,作者阮直),我们姑称之为“低稿酬有理论”。这种论调其实是不值一驳的,其荒谬性就在于无视作家创造性劳动的价值、对知识产权的蔑视(何况“繁荣文学创作”是个极复杂的命题)。上海作协副主席赵丽宏说得好,提高稿酬标准,体现了对作家劳动的尊重。《收获》杂志副主编程永新认为,“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,在其他行业收入猛增的情况下,稿酬仍然保持在以前的水平,这对于作家来说很不公平。大部分纯文学杂志的作者,依然只能拿着20年前甚至是50年前的稿费过今天的日子。提高文学作品的稿酬,能够进一步体现作家作品的价值。”

对于稿费过低,早已有人呼吁“提价”。全国政协委员、鲁迅文学奖获得者范小青曾经在全国“两会”上建议,应当出台相关政策,制定适应时代发展的新的稿酬标准。武汉《芳草》杂志主编刘醒龙指出,稿费上调是好事情,是对知识产权的一种尊重。如今知识贬值得很厉害,上世纪50年代,一篇中篇小说的稿费就可以买一套四合院,现在,一篇中篇小说的稿费连请朋友吃顿好饭都不够。两年前《中国新文学大系》第五辑内部工作会议上,该项目总负责人、著名作家王蒙就曾呼吁,应将入选作品的稿费从原先的40元/千字提至100元/千字。在他看来,“40元的稿费是对作家劳动的侮辱”。王蒙当时表示,现在给出的稿费依然参照的是上世纪80年代的标准,1980年入选《中国新文学大系》(发稼按:疑系《中国新文艺大系》之误)的作品稿费是30元/千字。这么多年过去了,稿费只有40元/千字实在有点说不过去,这是对作家劳动的侮辱。我的好友、著名童话作家孙幼军昨天给我发来电子邮件说,某某出版社“寄来稿约,……要求苛刻,……弄了半天,稿酬仅千字50元,拿作者寻开心呢。……我准备只回复他们八个字:‘稿酬过低,恕难从命’”。

平心而论,上海《收获》等文学刊物大幅度提高稿酬的做法是积极的,得人心的。因为我们国家的稿酬标准实在是低得离谱了。现在执行的标准,还是改革开放初期制定的,虽然大约二十年前经调整提高到了千字30至100元,但这仍然是非常低的。近日《北京晚报》载文指出,由于物价不断上涨,今天的100元,价值仅相当于上世纪70年代末的13元!人民币币值“缩水”如此厉害,可我们的稿费标准硬是固守在原有的低水准,这是严重违反市场经济原则的,极不合理的。

提高稿酬标准势在必行!

实际上,近年有些比较畅销的报刊,早已突破了国家制定的低稿酬标准,有的刊物(例如《读者》原创版)公开申明其稿酬为千字千元。在此种情势下,国家制定的“法”(著作权法)的严肃性,根本谈不上了,早已被“弃之如敝屐”了。这也算是一种“逼良为娼”吧。在此,我郑重建议,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应认真反思,革除长期不作为的痼疾,尽快制定并实施符合市场经济法则的新的稿酬标准,以利于促进我国新世纪文学、艺术及整个文化事业的发展。

2010年11月5日于北京南方庄寓所

原文出处:http://www.chinafable.cn/content-6112.html

以上是关于提高稿酬标准势在必行的介绍,希望对想给儿童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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